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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够且应该在全球反腐败合作中发挥关键作用”

专访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加黛·瓦利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一带一路”沿线的30多个经济体和有关国际组织派高级别代表出席会议。十年来,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引领广大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就共商共建廉洁丝绸之路达成广泛共识。回顾过往,中国的实践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作出哪些贡献?展望未来,中国将如何深化与联合国的合作,共同打击腐败?就上述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加黛·瓦利女士。

  记者:您认为中国反腐败工作对实现联合国制定的反腐败目标起到了什么作用?

  瓦利:中国在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是中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二十周年。我很高兴地看到,在过去二十年中,中国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凝聚起落实《公约》的合力。例如,2018年,中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奠定了与外国相关机构就跨国腐败案件开展合作的坚实法律基础。

  我赞赏中国积极参与《公约》履约审议机制以及缔约国会议政策讨论。中国信守承诺,为制定国际反腐败政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下简称毒罪办)积极为中方提供技术援助。双方合作成效令人鼓舞,不仅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也兑现了共同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承诺。

  我想重点强调中国在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GlobE)创建和运行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该网络于2021年6月3日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上启动。此前,中国就积极参与网络构建相关工作,并于启动之日正式成为网络成员。中国作为15个指导委员会成员之一,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截至今年10月,该网络包括来自97个国家的169个成员机构,为推进跨国腐败案件合作提供了工具和资源。成员之间共享安全交流平台,参加多双边会议,探讨案件解决方案。

  中国作为全球领先的经济体,能够且应该在推进全球反腐败合作中发挥关键作用。

  记者:您来京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论坛有多项成果,包括:《“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等。您如何看待以上成果在加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和未来国际反腐败合作中的作用?

  瓦利:《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是中国政府为确保“一带一路”项目廉洁而迈出的重要一步。我高兴地看到,绝大多数与中国政府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的国家同时也是《公约》的缔约国。作为《公约》的捍卫者,毒罪办致力于支持所有国家全面有效履行《公约》义务,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我很高兴毒罪办应邀就上述两份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两份成果是对建设廉洁丝绸之路以及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企业透明、廉洁、诚信经营的重要补充。两份成果也代表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消除投资项目中的腐败现象、加强国际合作和伙伴关系的庄严承诺。我们希望各国恪守承诺,加大行动力度,推动可持续发展,共建清正廉洁的未来。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愿景终将实现。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毒罪办在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支持下开展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反腐败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果?

  瓦利:该项目于2020年启动,向中亚国家和东南欧洲国家的16个国家提供支持,包括维护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投资项目的廉洁性。毒罪办举行培训班和在线会议,沟通交流反腐败最佳实践。在埃及举行的第九届《公约》缔约国大会上启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反腐败人员网络”,进一步深化各方在法规制度等领域的相关合作。这一网络至今仍在运作,很多国家表示有兴趣加入。毒罪办愿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地区。

  此外,我们还出版了相关刊物和背景文件,涵盖预防和打击大型投资项目腐败现象等方面,包括评估腐败风险、加强企业诚信经营以及为企业制定适当的合规项目,以上均源于“一带一路”企业的真实案例和实践。这些举措进一步加深了项目参与国对大型国际投资项目中腐败问题的认知,提升参与国的政策制定能力和反腐败人员素质,有助其了解在大型投资项目中反腐败的国际标准和经验做法。

  记者:国际社会在资产返还和打击跨境腐败方面面临哪些挑战?联合国有哪些计划来完善《公约》的实施、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和解决避风港问题?

  瓦利:资产返还既是《公约》的重点关注领域,也是其主要创新之一。响应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公约》将资产返还单独列为一章,并作为《公约》的一项基本原则。

  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投身资产返还事业,打击腐败的全球共识日益增强,但挑战依然存在。许多国家仍依赖过时的政策法律或签署的双边合作文件,只有少数国家在本国法律中对资产返还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此外,技术和能力不足、资源有限、合作伙伴之间缺乏信任也给资产返还带来了难度。因此,我们鼓励深化合作、加强对话,本次专题论坛恰好搭建了重要平台。

  腐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不局限于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作为《公约》缔约国大会秘书处,毒罪办与各国密切合作,应对挑战、缩小差距。我们支持围绕上述问题开展政策和技术讨论,并向各国提供技术援助,协助他们起草立法,开展能力建设,推动跨国腐败案件中的国际合作和资产返还。

  毒罪办一直致力于在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建立反腐败平台和中心,精准挖掘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需求。最近,毒罪办在加勒比地区启动了一个新的平台。截至目前,毒罪办在全球共建有8个平台,这标志着我们在共同打击腐败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在资产返还领域,毒罪办主要通过与世界银行联合发起的《追回被盗资产倡议》(StAR),支持各国加强能力建设,阻止腐败资产流动,追回赃款。我们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援助,包括各种手册、工具、培训,并由毒罪办或与毒罪办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组织提供现场指导和建议。

  我们的工作并不局限于“请求国”(通常是发展中国家)。更重要的是,毒罪办通过《追回被盗资产倡议》支持国际合作,共同清理腐败资产避风港。毒罪办与世界银行一道,与金融中心合作,防止“洗白”腐败所得,推动赃款系统、及时返还。通过毒罪办的国际影响力、号召力和业务专长,我们致力于杜绝金融中心成为腐败资产的避风港。

  展望未来,我们热切希望推动上述变革,并将全力以赴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和成员国携起手来,在全球范围内打击腐败,消除有罪不罚现象,追回赃款,促进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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