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秦钰)提示提醒精准监督、建立档案全程监督、围绕中心专项监督……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出台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8种方法,着力解决监督体制不够顺畅、制度刚性不足、执行不力、监督合力不够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原乌海市委书记侯凤岐等多名曾在乌海市担任过主要和重要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且贪腐情节恶劣、涉案数额巨大,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该市开展“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找病灶、挖根源。乌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梳理发现,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主政乌海期间大权独揽、自行其是的深层原因,是权力监督制约严重失衡,特别是同级纪委对一把手的监督宽松软。”对此,该市开展整改,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
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要自觉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支持配合同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同时,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情况、遵守党纪国法情况、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等8方面具体监督内容。
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形成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乌海市各级纪委通过辅导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推动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强化接受同级监督的自觉。同时,把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督促同级监督落到实处。
“监督不是找茬,而是约束和关爱。”针对部分单位制度落实打折扣问题,乌海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加强自我约束、强化各方监督”以案促改恳谈会,对6家单位进行集中补课整改,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抓好制度落实,提升党内监督质效。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市累计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等重点,新建制度64项、修订2项、废止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