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能否落实落细,是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之一。一些地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频发,根本原因是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干部作风不过硬。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出现偏差,政策执行就会大打折扣。比如,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就会导致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等问题;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就会出现有的地区对污染企业监管不到位,有的环保执法检查不严不实等问题;对生态环保的共同责任认识不到位,就会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
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深悟透用活,不断提高对坚持新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生态环保共同责任的认识水平,与此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大局的关系。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离不开有力的监督。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作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盯生态环保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执法监督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检查中央生态环保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案件。将生态环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纳入全省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集中整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依规依纪精准问责上下功夫,抓实机制保障,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将市州、省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纳入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沟通协作等制度,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构建大监督格局,以有力有效监督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穆扬)